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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班主任工作制度

时间:201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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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班主任工作,坚持“以学生为本”,提高学生管理服务水平,把“全员育人”理念融入大学生培养工作全过程,使班主任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宁大党发〔2012〕68号《关于印发〈サッカー ギャンブル班主任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班主任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
班主任选聘管理工作由学院党总支、行政负责落实,成立人文学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向明  副组长:郎  伟
组员:陈  柯  金玉河  宫京成  刘  杰  王大伟  张  訸 
      薛金强  毛凤玲  黄学军
二、班主任选聘
(一)按照“全员育人”原则,在学院本科一年级中,每个班级选配1名班主任。
(二)班主任的选配,要在学院可从事学生工作且有一定经验和能力的教师中选聘,聘期为1年。主要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班级管理和学生学业、生活指导等工作。选聘采取各系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选聘工作领导下组最后研究确定。根据我院专业结构,汉语言文学、新闻、历史、旅游各系主任和教工支部书记结合学校学院文件相关精神落实选聘工作,并将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1、原则上选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2、中文系选聘3名,新闻系2名,历史和旅游各1名老师担任本专业班主任。
3、有学生工作管理经验的教师优先考虑。
三、班主任岗位职责
(一)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学校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学校稳定。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学生学习、心理、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协助学院党组织做好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对拟发展的学生党员提出意见。
(二)对大学生进行学业指导。指导学生专业学习,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指导开展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择业就业等工作。经常与家长沟通联系,负责班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考核。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所带班级学生上学期的学习成绩进行全面的统计与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交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学办主任;并在开学的第二周内主持召开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通报会,对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考试挂科的同学,要及时将其学习情况告知家长,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三)对学生班级党、团工作和班集体活动进行指导。指导班级定期开展党团组织生活和班会。重点围绕学风建设、学生全面成长成才,每半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班级学生主题班团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学生骨干会,在此基础上可结合所在系、班级具体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指导学生完成综合测评、奖(助)学金评定、困难资助及欠费学生学费催缴等工作。
(四)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沟通,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特别要重点关注心理有“障碍”的学生,及时做好帮助转化工作,防止出现意外事故。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学生谈心一次,每月至少要与重点关注的学生(如:学习困难、经济困难、心理问题、身患疾病等学生)谈心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及信息反馈。指导学生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科技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注重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完善的意识。
(五)做好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协助辅导员做好本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六)深入学生课堂听课(每月不少于一次),重点关注学生学习纪律,听取任课教师意见,及时发现学生学习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将听课情况反馈给任课教师或反馈给系、学工办、教科办。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每周不少于一次),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况,与学生交心谈心,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搞好宿舍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七)配合年级辅导员做好其他工作。
四、班主任待遇及要求
(一)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是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学校将把中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定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学校根据班主任任期及所承担工作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每班每月200元)。
(三)学院对班主任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比,每学年定期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并进行表彰。考核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考核(50%)、所在班级学生打分(40%)和学院考核(10%)三部分组成,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
(四)班主任实行问责制。对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学生工作失误或形成不良影响的班主任视情节追究其责任。
(五)积极参加院、系召开的工作会、研讨会、培训会,汇报工作、交流经验、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全面负责所带学生的教育管理,落实完成学生工作目标责任制所规定的任务和目标;遇到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时,应按照相关工作处理预案及程序,及时汇报和处理。
(七)建立并不断完善所带学生的基本情况档案,包括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困难情况、心理变化、学籍变动、奖惩情况、住宿情况等;建立与学生交流沟通的渠道。
(八)每周对开展的工作进行记录;每学期应针对学生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工作目标;期末年底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
(九)年底对工作进行公开述职。
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人文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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